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岗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在昨日召开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惠廷就若干举措作了详细解读。
根据《通知》,若干举措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5大类:降低企业负担政策,包括第一至第三条;稳定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包括第四至第八条;稳定农民工就业政策,包括第九和第十条;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主要是第十一条;就业服务政策,包括第十二至十四条。
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该政策是自动执行吗?是否需要企业申请,具体怎么操作?减征或缓征社会保险费对职工待遇是否会有影响?
答:3月5日,我市印发《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政策。为减少环节,方便企业,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办手续,直接按照自己企业的划型结果享受,直接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按照政策执行。已交费的系统会自动退回企业账户。
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人数减少不超过2020年1月份5.5%(不含新增退休)的,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减免政策执行期内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免征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6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减征的大型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4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我市养老保险基金也能够保障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补齐该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发生工伤的,企业要确保工伤职工的紧急救治,先行垫付工伤医疗费,待补缴后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预计政策实施后,2月份至6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共减收114.4亿元。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一键申报”怎么操作?对于免申报的企业,新标准从什么时候执行,何时可以享受返还?
答:市、区人社部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已公示第一批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和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将通过“免申报、直接付”给予1.1亿元稳岗返还。下一步,各区人社部门将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需要,确定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企业、供应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免除企业申报程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核实企业裁员率、参保情况、信用等级、账户信息,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同时,为提高返还效率,人社部门开通“一键申报”系统,参保单位登录社保网厅,会弹出稳岗返还窗口,企业点击“一键申报”按钮,系统会显示这家企业的参保人数、裁员率、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开户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企业确认无误后点击我要申报即视为提出申请。市人社部门将企业申报信息分发各区人社部门,各区核实情况后公示,期满后拨付返还资金。
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年返还6亿元,比预算多支出1.2亿元。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如何经办?
答:在具体经办上,企业无需事前申报,只要稳定就业满三个月后,根据就业登记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信息,直接向区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这项政策预计将帮扶4万名应届毕业生就业,降低企业成本4000万元。
同时,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由现有的“0+1”“1+1”,统一延长为“3+1”,即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对符合标准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在具体经办上,企业是否需要事前申报?
答:企业无需事先申报,只要稳定就业满3个月后,根据就业登记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信息,直接向区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预计将帮扶4万名农民工就业,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4000万元。
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贴是否可追溯?
答:这项政策具有可追溯性,只要在疫情期间采取包车方式实现员工返岗复工的企业都可以享受。预计将帮扶10万名外地务工人员顺利返岗,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
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的补贴力度很大,如何确保培训能有效实施?
答: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最大的特点是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培训项目,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培训,就开展什么样的培训,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定;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培训平台,可以选择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可以选择社会第三方平台,有条件的也可利用自有平台开展培训;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培训形式,比如通过网络资源授课、课程录播、在线直播、网上答疑等形式;企业自主进行考核管理,企业自主对培训过程进行管理,建立职工培训台账,留存相关学习资料。
区人社部门将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形式对职工学习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培训效果。对弄虚作假骗取职业培训补贴的企业,按照补贴管理办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一经查实,追回补贴资金,纳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