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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浏览量:4116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突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相结合的特色。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学生,提升就业层次与就业质量,切实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于10-11月份开展天津科技大学 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系列活动为载体,以学院教育为依托,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就业氛围,增强毕业生就业紧迫感,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就业形势、调适就业预期、掌握就业政策、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创业教育和毕业生自主创业等项目,多渠道就业。充分利用当前用人单位集中入校招聘的黄金时段,积极与用人单位对接,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工作力度,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优质指导与服务,促进我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就业政策宣传

1.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天津市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文件宣传;

2.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宣传;

3.大学生创业政策宣传;

4.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相关政策宣传;

5.引导毕业生认清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二)就业培训

1.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培训:由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对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相关的就业政策、就业系统使用以及就业相关知识等。

2.学生培训:由各学院完成对本学院学生的培训,根据年级和专业特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对低年级主要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意识的培训,对毕业生主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指导。

(三)就业指导与服务

1.就业形势教育:各学院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并结合历年的就业情况,分类整理数据,就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内容分别面向各年级学生进行专题就业形势教育。

2.就业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于工作日内分别在河西校区11号楼206室和泰达校区2号楼104室设立咨询处,面向广大学生提供就业咨询与服务。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咨询工作。

3.专题讲座、报告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结合学生实际需求,积极邀请业内专家、企业相关人士、优秀校友为毕业生举办一定数量的专题讲座、报告会,要求讲座、报告会针对性要强、质量要高。

4.开展调查研究: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的所需所想,重点做好困难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创业培训

邀请成功创业企业家来校讲座,激发毕业生创业热情,为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提供SYB和全球模拟实训,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搭建创业实践平台,对有创业项目的学生进行重点培训与帮扶。

(五)积极开拓就业市场

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积极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有效沟通与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辟学生实习、实践和就业创业基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实践或就业创业协议,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加大就业教育与引导力度,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2.充分认识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加大就业指导与服务力度。根据学校整体活动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3.活动要注重实效。活动开展期间,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新的就业形势和学院专业特点,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行之有效地开展活动。

4.积极总结经验。各部门要将活动实施具体情况总结上报,学校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