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改派?
(1)在省内调整就业方案的毕业生直接到接受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要经过学校和天津市教委审批。
(2)跨省、市调整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应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经市教委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办理改派手续。
2、改派时间规定?
毕业生出具报到证后二年内具备改派资格,超过二年依据大中专具体要求确定是否符合改派资格。
3、办理改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原单位同意改派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 新接收单位同意接受书面证明(接收函或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3) 原报到证
(4)毕业证原件
(5)学位证原件
4、改派程序是什么?
(1)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持改派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改派材料和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原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校开具介绍信)
(2)毕业转年1月1日后,毕业生本人持改派材料,直接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不须回校开具证明信。(改派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原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