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就业政策

【就业“云”指导21】毕业生就业政策知识系列问答之派遣篇

发布时间:2020-04-09浏览量:10838

1、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1)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科大就业信息网、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2)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3)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4)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5)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6)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2、学生如何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投递简历?

答:(1)学生登陆:打开浏览器,输入天津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 (/),右上角“就业管理系统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若无法登陆或密码不正确,请联系学院负责老师进行修改或重置。

(2)添加/删除简历:学生登陆后选择文件点击上传简历(系统最多允许上传 5 份简历),学生可将简历设置为公开或者删除。

(3) 审核简历:学院辅导员审核简历。

(4) 投递简历:查看招聘信息,点击投递简历用人单位即可查阅学生简历,在线投递简历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回复。


3、如何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我校毕业生统一使用天津科技大学就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 企业注册/登陆:用人单位登录天津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

(/)进行企业注册信息,学校审核后企业即可登陆系统。

(2) 企业给学生发送offer:企业登陆系统后,点击“发送的 offer”栏目进入 offer 页面,输入学生学号、姓名、验证码,搜索想要发送 offer 的学生; 填写职位名称、职位薪资、职位类别、offer有效期,点击提交,即发送 offer 给该学生。

(3)学生接受企业发送的offer。学生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侧“offer 列表”按钮,进入此页面,会显示所有企业发送的 offer,学生点击签订就业协议按钮(如果offer已过期,则不能签订就业协议)。

(4)学生申请就业协议 :学生登陆后点击“签订就业协议”按钮,完成就业协议的申请。

(5) 企业签约:企业登陆系统后点击“就业协议”栏目进入就业协议页面,点击通过后,等待学院及学校的审批通过。

(6) 就业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完毕,学生端可下载打印纸质版就业协议书,学生、企业双方签字盖章(纸质版可待学生到校后交给辅导员)。

(7)学院、学校审核,并列入就业方案。


4、如何办理解约申请?

答:在协议签订后,如需解约,可点击解约申请按钮,学院、企业、学校逐级依次审批通过后,线上解约成功。签订完成的就业协议只能解约一次,再次签订就业协议后则无解约申请按钮。


5、如何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咨询就业方面的事务性问题?

 答:(1)微信扫码关注“天科大就业”微信公众号。

(2)进入微信→点击右上角“+”号→点击“添加朋友”按钮→“公众号”→输入“天科大就业”→确定,即可在搜索结果中,查看到本平台。

(3)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键盘按钮即可留言咨询。


6、如何预约生涯咨询?

答:(1) 选择咨询类型、咨询时间、填写面谈表后点击提交后预约成功。请尽量将问题描述完成、具体、清晰,以便咨询师可以高效地了解你的困惑给予帮助和支持。

 (2)教师通过后,双方可以通过微信、qq语音或者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咨询,每次咨询时间大约40分钟。


  7、如何做生涯规划测评?

答:(1)学生登陆天津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点击网站下面职业测评图片。

(2) 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111111,登陆后完善自己的注册信息。

(3)完成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包括现状评估、自我了解、职业探索、决策行动、结果中心五大板块。


8、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 ,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答:(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5)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人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

(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代理服务。


10、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答:改派是指毕业生在派遣后因各种情况需要改变就业去向,及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要更改。

毕业离校到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

(1)调整毕业方案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需带齐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原报到证原件(蓝联)、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新单位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再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毕业离校转年1月1日起:

(1)在省内调整就业方案的毕业生直接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要经过学校和天津市教委审批(除不需要介绍信外,材料同上)。

(2)跨省、市调整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应经天津市教委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办理改派手续(除不需要介绍信外,材料同上)。

(3)自当年报到证发放一个月后,开始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