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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2浏览量:2233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2021年天津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水利服务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户籍毕业生、2021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截至2021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下同);
      2.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具体地区请参照《天津市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政策问答》。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大学本科前的户籍所在地;2020届天津户籍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并于2021年6月19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的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6月1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之外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文件取得或开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
      7.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会同招募单位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
      (一)报名和审核
      6月15日(星期二)9: 00至6月19日(星期六)17: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在报名时注明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区“三支一扶”办应当在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考生一次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6月23日(星期三)9:00至6月26日(星期六)9:00,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6月26日(星期六)14:00-16:30组织笔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下同)。考试当天,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察形式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测验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详细内容见《天津市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考试笔试大纲》(附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市“三支一扶”办根据笔试结果,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的考生进行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若岗位招募名额与报考此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3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打印面试准考证。7月7日(星期三)9:00至7月9日(星期五)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7月10日(星期六)进行面试,考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见《天津市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考生防疫及安全须知》(附件)。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体检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察时,考生须按照区“三支一扶”办要求携带岗位所需的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凡考察过程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招募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三、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和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区“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根据实际到岗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市“三支一扶”办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同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补录。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022-28013603
                                       022-28013570
      监督电话:                 022-83218204
                                       022-8321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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