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以上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等教师招聘简章
北京月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量:41
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管普通本科高校,于2012年、2018年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学校位于武汉长江新区,地铁阳逻线直达学校校门口。全日制在校生两万多人。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3个,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已涉及工程、农业、兽医等三大专业学位类别。获批国家级双创及实践教育基地和平台3个、省级基地和平台14个。学校现有各级各类教师1100余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湖北教学名师、湖北省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20余人。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居全国民办高校前列。学校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湖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湖北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十四五”期间,学校继续以培养“自立自强 创新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线,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推进学校新时期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广招贤才,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共创美好未来!
(一)政治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1.A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自然科学类博士在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下同),或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同时,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博士在 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全职来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如:湖北省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才项目,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其他同层次人才)。
2.B类博士
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自然科学类博士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3.C类博士
本科、研究生期间专业一致,实践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应用型科研能力或具有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符合我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者。
以上博士人才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的成果。
岗位类别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
A类 | 65万元 | 30万元 | 15万元 |
B类 | 45万元 | ||
C类 | 35万元 | ||
工资待遇 | 在正式入职后的三年内可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待遇(基本工资+科研津贴+课酬+科研奖励+其他,综合年薪15-25万元) | ||
其他 | 1.若入职前已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需经学校职称评审机构认定后才能评为相应级别并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2.在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100㎡以上精装修住房;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可免费提供130㎡精装修住房或200㎡精装修复式楼住房。 3.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学校岗位需求者,经考核合格,可聘用在校内工作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博士安家费相应下调10万元。 4.博士子女可在附属学校就读。 |
(1)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24年及以后新引进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博士。
(2)安家费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一次性发放50%;第二次,完成每年度教学及科研工作任务,在第三年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总额剩下的50%。具体发放及考核办法见《武生院博士安家费、科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3)新引进的博士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4)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5)在岗期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实施。
(6)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对于成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实行“一人一议”。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办);邮编:430415
联系电话:027-89649829 027-89646806
联系人:洪老师、吴老师、穆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boshizhaopin@163.com,抄送:gccrcw@163.com(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学院-专业-高层次人才网)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学院办公室邮箱 |
---|---|---|---|---|
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徐院长 | 027-89646799 | 962144403@qq.com |
闫老师 | 027-89645532 | |||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 | 隆院长 | 027-89644918 | 506234014@qq.com |
王老师 | 027-89648853 | |||
3 | 医药学院 | 黄院长 | 027-89646386 | 18080166@qq.com |
耿老师 | 027-89645560 | |||
4 | 园林园艺学院 | 陈院长 | 027-89646860 | 413319598@qq.com |
李老师 | 027-89645312 |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丰院长 | 027-89641718 | 343681871@qq.com |
吴老师 | 027-89647911 | |||
6 | 管理学院 | 陈院长 | 027-89641886 | 1435588918@qq.com |
王老师 | 027-89648757 | |||
7 | 文学院 | 黄院长 | 027-89641606 | 2832248517@qq.com |
侯老师 | 027-89646861 | |||
8 | 外国语学院 | 周院长 | 027-89647366 | 550748719@qq.com |
周老师 | 027-89647098 | |||
9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 张院长 | 027-89649847 | 366991018@qq.com |
刘老师 | 027-89648317 | |||
10 | 建筑工程学院 | 刘院长 | 027-89648893 | 356660166@qq.com |
刘老师 | 027-89647585 | |||
11 | 艺术学院 | 黄院长 | 027-89641893 | 285694791@qq.com |
牛老师 | 027-89641628 | |||
12 | 音乐学院 | 胡院长 | 027-89649738 | 543895967@qq.com |
童老师 | 027-89647052 |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孙院长 | 027-89646850 | 233089179@qq.com |
王老师 | 027-8964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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