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岗位职责:
1、参与制订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研究的管理制度;
2、参与质量检验方法的开发,制订质量检验方法和分析仪器的标准操作规程;
3、参与制订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工艺用水、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
4、参与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工艺用水、中间体和产品的检验,对检验结果负责;
5、参与对产品检验报告的审核,对QC测量设备的管理工作,QC仪器、试剂、办公用品等申购工作的审批;
6、负责产品质量研究,分析仪器和分析方法的验证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
7、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事宜。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化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分析、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化学相关专业;
2、熟悉液相、气相、理化操作。
工作地点:内蒙古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