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招聘计划4人,其中专职辅导员3名、其他专技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替代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
2.招聘报名表(附件3,须附电子签名,Word格式);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如博士在读,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博士在读证明(须含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
统一压缩命名为“2024+报名岗位+招聘单位+姓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之内,邮件标题同压缩文件名称。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政策咨询:022-2409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