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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4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启动

广州高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量:538

  • 工作地域:天津市
  • 职位类别:科学研究人员
  • 学历要求:博士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化工、材料学、理学、化学、医学等

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职位描述:

天津大学2024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启动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启事。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位证(具体以各启事为准);

3.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分别不应超过30周岁、35周岁,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福利待遇

近年来,学校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改革,出台《关于加强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以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目标,设置实验技术人才计划岗位,提供与教学科研系列人才计划岗位相当的薪酬,为高水平实验技术人才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待遇。

受聘人员与天津大学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天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该标准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确定;在受聘期间,可申请实验系列人才计划岗位,可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工作表现优秀者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428-2024519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有所调整)。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仅作为意向岗位,最终拟聘岗位须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初选

本校将在报名系统中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单位需求择优选取。报名人员可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试岗考察

试岗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业务能力,包括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等,同时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等方面。试岗考察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学校评议

以上考试考察通过者报送学校进行评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及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档案审查

学校于天津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且个人档案经审查合格的、体检合格的,我校对其发出聘用通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与聘用

收到聘用通知后,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准备入校审批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体检报告作为入校审批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提交入校审批材料和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档案审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应聘资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岗位要求与人选情况递补。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面试、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通知”专栏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22-27404886(人事处,招聘政策相关)(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1833360529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如需了解相应招聘岗位的具体信息,可根据招聘启事中各岗位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咨询邮箱:recruitment@tju.edu.cn(招聘政策相关)

781059479@qq.com(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温馨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通知”专栏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2.应聘者全过程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天津大学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列表》(仅限投递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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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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