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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和创业专题60例

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量:4864

促进就业和创业专题60例

 

 

 

1网民红旗问: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招聘?

答:企业招聘员工,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洽谈招聘,也可以委托这些市场为您代招员工。另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青岛晚报、青岛早报和半岛都市报都设有招聘专栏,您也可以通过这些媒体或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到市场办理招聘手续,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招聘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

2网民111问:有什么渠道帮助可以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男50、女40)找工作?

答:为更好地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大龄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社区内从事灵活性就业,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可享受每人每月360左右的社会保险补贴。也可以自主创业,可享受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

3网民善良问:政府对未就业残疾人有什么帮扶政策吗?

答:残疾人从事规定的灵活就业项目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可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

4网民123问: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能不能和失业证一同办理?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指女满40周岁,男截止2005年底满45周岁的)、身有残疾、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等9类人员,由个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在申领失业证时可同时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此之前已领取失业证的,需单独提出申请。

5网民牛牛问我今年38岁,已经有一年以上没有就业,这样算不算就业困难人员?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本市户籍人员,由用人单位解聘或者终止合同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每个月都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记录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6网民青岛人问:今年企业招用了一些就业困难人员,请问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吗?

答: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保人员除外),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

7网民gai827问:因企业破产而失业,若有单位愿意招用我,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原单位办完解聘备案,个人到户口所在街道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时,可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被新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

8网民yy问请问单位招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

9网民海鹏问: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答: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指定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小餐桌服务、早夜市经营、修鞋理发等,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五市三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

10网民53问我本身是国企,又是烈士子弟,又是退伍军人,2003年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给了我6万的经济补偿,不知道这个钱是怎么算的?而且我现在57了,又失业了,工作不好找,请问政府对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政策?

答:关于您问的经济补偿问题,需要您向原单位或原单位主管部门咨询。为帮助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如被用人单位招用,可享受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如果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享受到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并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或每月200元的摊位费补贴。如果从事社区内规定项目的灵活性就业,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您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咨询办理。

11网民王森问:我是四方区洛阳路中心管辖的大龄失业人员,2010年3月10日到社区填 “大龄失业人员补助申请表”,因工作需要外出误了填表的机会。请问第一季度的补贴能补发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是按季度申报的,按政策规定不能补办,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累计计算,按政策规定可累计领取36个月,在领取完36个月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享受到退休。

12网民新生问现在社区居委会有一部分人员是退休人员再任职,而现在又有很多的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答:社区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居民选举产生,工作人员由居委会聘用,民政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对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搞好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尽快找到工作。

13网民希望问:我今年41岁,工作很不好找,政府还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就业困难人员吗?

答:考虑到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总量已较大,今年将对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在控制岗位目标出现空缺时,可以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

14网民33问:我是53岁的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工作?

答:目前,我市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公益性岗位已达到1.6万个,今年将实行总量控制,暂时不招收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

15网民xiaoxiao问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协理员是否享受带薪年假?

答: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岗位。因此,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享受带薪年假等政策。

16网民青岛问:市北区的劳动协理员,现在协理员的工资是不是已经低于2010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涨工资? 

答:考虑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和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我市从6月1日起,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动协理员)的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880元。加上政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的139.7元,个人应得月报酬为1019.7元,高于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

17网民lj问请问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或者从哪些渠道了解国家现行支持再就业和新办企业优惠政策?                 

答:您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也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就业政策,拨打12366电话咨询税务政策。

18网民青岛人3029问: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我市市内四区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全额贴息;可以申领4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企业第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企业新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市三区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区(市)制定。

19网民135问: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市内四区户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政府给予贴息;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同时可以享受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或每月不高于20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五市三区人员由当地政府根据情况自行制定。

20网民朱珠问失业人员,最近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图片设计、绘图设计,请问怎样申请创业扶持金?去哪里申请?

答:我市失业人员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创办个体经营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以及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政策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政策。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21网民风雨问:还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吗?

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目前已不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22网民4045问我是06年办的再就业优惠证,一直没用上,我想问这个证现在是否还有用?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

23网民4045问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在办理工商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时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在还可以享受吗?  

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2009年1月1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但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

24网民4045问我现在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经过年审了),就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另外如果是,我如果想自己创业,我还能享受从10-12年这三年的优惠吗?因为最长是三年吗?  

答:如果您未使用《再就业优惠证》,不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如果您现在想创业,可凭失业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5网民哈哈问失业人员创业如何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

答: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后,可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返乡农民工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6网民咨询问: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您创办企业,可申请10到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中,通过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单位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担保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担保书。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房屋抵押的,提供房权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由房权人、房屋产权共有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房产担保承诺书。房权人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27网民彩旗问10-20万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答: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从事个体经营的,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

28网民创业中问办理营业执照后多长时间可以申领4000元的扶持金?何时可以申请五万元小额贴息贷款?

答: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后,可申领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可以自正常经营之日起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办理,经街、区、市审核通过后,联合经办银行签署个人借款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属于担保人担保的,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属于房产抵押贷款的,在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29网民创业者问我想问一下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和条件,我的房值100万,抵押贷款超过30万,可不可以二次抵押?

答: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您创办企业,可申请10到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房屋抵押的,提供房权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由房权人、房屋产权共有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房产担保承诺书。房权人未婚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提供相应证明。

按照我市政策规定,您的房屋在抵押期内不能进行二次抵押。

30网民想念问我现在买房子已在银行贷款,那么如果我要申请小额贷款就没法申请了吗?

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房屋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的形式作为反担保方式,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不能有贷款。用于抵押的房屋不要求为借款人所有,房权人可以为他人,但要征得房屋共有人同意。保证人要求为本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人员。

31网民下岗职工问我是一名残疾下岗职工,我想开网店,申请4000元自谋职业补助,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吗?如果网上开店不用办营业执照,那怎样才能申领自谋职业补助,需要哪些手续?

答:登记失业人员申领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必须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办理营业执照应到工商部门办理。

32网民创业者问:我刚失业,一家公司的法人,年纪大,想把公司法人转给我,我想办创业贷款,不知可不可行? 

答: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可以申请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如果该公司营业执照是在您办理失业登记之后的,便可以申请贷款。

33网民888问我是即墨市的农民工,最近加盟了个连锁店,现在非常发愁找不到经营场所,能不能帮助我?再就是农民贷款怎么办理?

答:目前,即墨市已经出台了小额贴息贷款、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补贴政策,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解决资金和场地问题。具体可到即墨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34网民as问我是胶南市的,是一名下岗失业职工,在2010年1月份在胶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一个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10-2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和2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答:目前,胶南市针对失业人员创业,出台了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有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政策正在制定中,请您关注。 

35网民市民3028问:我是城阳区失业人员,现想开一个五金店,在没有房产抵押和担保人的情况下能否办理贷款?

答:按照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不能提供房产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的,不符合贷款条件。

36网民创业人问:我是日照户口,想在青岛创业开个复印打字店,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按照我市目前政策规定,外地来青人员创办企业,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7网民jun问我想从事流动快餐车、流动快餐亭项目。请问如何办理? 

答:我市已经建立创业项目库,里面有您想从事的项目介绍。您可以登陆http://查询介绍情况与项目推荐单位联系。

38网民孩他妈问:2009年组织公益岗位考的绿色证书有用吗?

答:2009年,我市开发了10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并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劳动协理员职业培训,合格人员发放了《劳动协理员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绿证”,这是职业技能水平的证明,可作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的凭证。

39网民市民11问政府怎样分流劳动合同到期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

答: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择业,或自主创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

40网民青青草问:如何看待公益岗位就业的大学生?

答: 2009年对于大学生就业来说是特殊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招用人员大幅度减少。为缓解就业压力,我市开发了大学生公益性岗位1000个,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增加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为此,参加社会公益性岗位也是积极就业的一种方式。同时,我们更加鼓励大学生们积极地通过市场择业或自主创业。

41网民青岛人问今年还会有大学生公益岗位吗?

答: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我市开发了10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今年不再新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

42网民海鹏问:最近我从报纸上看到“市政府将鼓励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派遣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其中,对工资收入比较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请问有什么具体规定,怎样办理申请?

答: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指定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小餐桌服务、早夜市经营、修鞋理发等,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五市三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

43网民就业问:我刚到单位时是农业户口,后来办理了农转非,用不用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答: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农转非后,用人单位应持本人身份证、农转非户籍证明、《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到任一区市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转招就业登记手续。经确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转招日期,并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44网民找答案问:我失业两年了,刚找到一个新单位,现在单位要给办理就业手续,应该到哪里提档案?

答: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单位经办人应首先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和个人《失业证》或《求职证》,到单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手续;之后,单位经办人持职工《失业证》或《求职证》、《提档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保管职工个人档案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提档手续。

45网民人力资源问:我是单位劳工人员的,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开通网上用工登记?

答: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对于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录用户名。

46网民问题问:我单位新招一职工,离开原单位刚刚几天,听说这种情况下职工就不用办理失业登记了,是真的吗?

答:招用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内的,不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其中,“三十日内”是指招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至新就业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止。

47网民青岛人123问:我以前开办个体时领取过自谋职业扶持金,现在不干了,还能不能再找单位正规就业了?

答: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的人员,因经营困难或提前办理退休等原因结束自谋职业的,应在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后,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自谋职业扶持金的扶持期限为两年,对两年内中止自谋职业的人员,按剩余月数退回自谋职业扶持金后,可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再就业的,按规定正常办理就业手续。

48网民999问单位与劳动者续签或变更劳动合同后,如何进行网上备案?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变更、续订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49网民蓝湛湛问:我是单位劳工人员,请问哪些人员可以不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解聘备案确认?

答: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50网民失业人员问失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吗?

答: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时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51网民探讨问:我是一名外地来青人员,已在青岛找了一份工作,我想问我市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是什么?哪些农民工可以参加培训?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52网民567问我市农民工培训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补贴?

答: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补贴;对专项技能培训,按照每人15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补贴。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按照每人不超过100元标准据实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3网民培训问:我是一名在岗农民工,请问我每年都可以参加培训吗?

答:在岗农民工在同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在不同年度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应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的不同等级培训。

54网民学技能问我是一名莱西的农民,还没有工作,想先学一个技能,请问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有哪些规定?

答: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尚未就业且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可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初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对在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对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5网民创业问哪些人员可以申领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且签订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申请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含已享受过自谋职业扶持进货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人员)。其中,从事个体经营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开业时间须在外出务工回乡之后。

56网民青青岛问请问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或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取得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后,且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经营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岗位开发补贴时,除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后1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57网民789问:我们单位今年招用了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户口在崂山区,请问我应该在哪里申请社保补贴?

 答: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户口属于五市三区的,应报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由五市三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资料和信息。因此,你们单位应该到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