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1) 按照标准要求对原材料、成品进行入厂检验,出具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2) 检验相关数据统计;
3) 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判定、反馈与跟踪;
4) 配合相关部门对试采原材料、新产品进行验证;
5) 检验留样的整理与存放;
6) 检验资料的整理、汇总、存档与保管;
7) 负责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的开具;
8) 检验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9) 协助落实各项管理体系(安全、环保、保密、质量等体系)的有效运行
10) 岗位其他日常及临时工作。
11)工作地址在天津开发区西区,不提供住宿,没有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