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0600324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以务实、创新而著称,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
根据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长期招聘辅导员。
一、招聘计划
辅导员岗。
岗位职责: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我校辅导员在学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辅导员需要具备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理论知识。
岗位需求: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 团委及团总支: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 心理素质教育中心:有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经验,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
工作地点: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
北京城市学院航天城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工作。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经验突出者可放宽至学士学位。具有高校辅导员经验或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待遇
1.按学校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提供单身宿舍或住房。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认真填写简历投递信息,简历以附件形式上传,简历名称须统一: 学工委+辅导员+毕业院校+专业+最后学历+姓名。
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ObYwok0.aspx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招聘及咨询邮箱:xgw@bcu.edu.cn rsc@b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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